根据新加坡《公司法》规定,新加坡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 上期财年截止日后的6个月内,需由秘书组织召集所有董事和股东,召开年度股东大会(AGM)。在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必须 向所有股东提供该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该份报告必须是符合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协会准则编制的英文财务报告,并在大会上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相应决议。
在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1个月内,公司秘书需要将股东大会 形成的重大事项决议提交ACRA 备案,续期公司的年检以及将年 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年度报税表递交税务局IRAS申报(报税) ,这两项工作统称为年审。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公司没有运营,仍需要按照正常程序, 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实际反映出该公司没有运营的情况,并呈 报会计与企业管理局。如果没有按时递交财务报告,会计与企 业管理局将会对该公司进行罚款,严重的还会被起诉至法庭。
年审必要事项
1、法定秘书,地址及代理董事等事项的委任与续约;
2. 账务资料的准备及财务报告出具, 视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审计;
3、周年股东大会召开及资料递交;
4、企业所得税申报。
二、相关法律条例:
Section 175: 每家公司必须每年召开一次周年股东大会(缩写AGM) ,新公司首年可在18个月内召开, 第二年以后AGM时间上不 能超过上一次AGM的15个月;
Section 175: 一般私人有限公司, 财务年结日后6个月内须召开 一次 AGM
(a)公众公司须在4个月内召开;
(b)其他类型的公司在6个月内召开
Section 197:(1)除第(1A)款所述公司外,所有公司必须在其年度股东大会后向注册官提交申报表-
| (a) | 如果是上市公司,则在其财政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 |
| (b) |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在其财政年度结束后的7个月内。 |
三、年报期限时间:
作为专业的秘书公司我们会提前通知您,如果因为公司会计账务或集团审计等原因,不能及时递交年报,可在递交截止日之前通过秘书公司申请延期。
特别提醒: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年报, 没有申请延期或延期失败 的,年报将会产生罚款,如果在到期日后的3个月内提交,适用300元新币罚款;如果在3个月后提交,适用600元新币罚款! 税务报告递交延迟或者漏报,严重者会被控上法庭!
